情况是这样的,在2015年的3月份,我在中信银行申请了一张额度为一万六千元人民币的信用卡,在2015年的4月份我从信用卡上套出一万元人民币给了我一个朋友,过了一个月,我要我朋友把这钱拿出来给我还信用卡,可是我朋友说拿不出钱来给我还信用卡,我就问他怎么办,他就让我把卡邮寄到他朋友那里去养卡(养卡就是把一张用光额度的信用卡还有卡的密码给某个人,要他帮忙还,还好后再马上刷卡把还的钱刷出来),然后到2015年8月份,我要我这个朋友把钱还我,我朋友就说他现在没钱,给不了我,我就要他帮我继续养卡,等我收到我信用卡还款短信的时候,我立马打电话给中信银行的信用卡服务中心,把卡给挂失了,后来这个帮我养卡的人报了警。请问;这信用卡是我的,但里面的钱不是我用的,我那个朋友现在不承认我给过钱给他,但是他有帮我养卡的记录单子,这种请款是谁的责任?如果闹上法庭,会怎么判决 |